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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评论 | “大数据杀熟”故态复萌,维护消费者权益必须平衡算法优势



蒋璟璟

有网友近日分享在某平台的购票经历,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用3个账号,买同一趟航班,同一舱位机票,价格各有不同,最多相差900多元。对此,该平台回应称,不排除为代理商价格投放错误或账号领取过大额优惠券。近年来,大数据杀熟时有发生,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而随着2024年春运将至,出行旅游迎来高峰,人们将更频繁使用网络平台购票、订票、订酒店等,对平台是否存在大数据杀熟也格外关注。(北京青年报)

“大数据”尽管仍算新兴产业,但是“大数据杀熟”却似乎已是老生常谈的话题。数年前,关于大数据杀熟,曾引发了全网热议,一顿口诛笔伐后,被推至风口浪尖的几家大平台自知理亏,之后允诺整改。但从当下的情况看,颇有故态复萌之势。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一系列旨在约束大数据杀熟的法律法规也陆续出台。比如说,《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就明确,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基于旅游者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设置不公平的交易条件,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此外,在地方立法层面,也频频出招,进一步强调“不得通过数据分析,无正当理由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实施差别待遇。”可是,这些一般性的禁止性条款,还是太过笼统,其并未能就平台规范数据运用,产生强力的、具体化的约束。

从最近密集爆出的几起案例看,大平台的“大数据杀熟”,并非孤例。在订机票、订酒店等不同的消费场景下,都被发现了有相关情况……如此这般,可算是典型的故技重施了。此前早就有专业机构归纳了大数据杀熟的几大主流做法。比如说,新老用户打折优惠信息不同;多次浏览后价格自动上涨;老用户比新用户价格高;默认勾选之前购买过的产品;不消费时送优惠券,消费时却没有——毫无新意的套路满满,如顽疾一般。

尽管立法端不断发力,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企业因为“大数据杀熟”被处罚的案例确实少之又少。甚至,由之引发的民事诉讼案例都极为有限。这显然与大数据杀熟行为本身的界定难、取证难有关。为此破局,当然不能寄希望于消费者零敲碎打的“测试”“比较”和“抗争”,而必须从底层规则架构层面,提供更高效的一键甄别和便捷式反馈维权通道。以制度的改善来平衡企业的算法优势,这对于维护消费者权益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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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神点评3

欧阳年年 2024-2-5 07:00:57 显示全部楼层
我了个去,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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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_baby 2024-2-5 14:05:15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好,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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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此事必有蹊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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