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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抱人工智能新时代



人工智能是2024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的一大热词。在日益数字化的时代背景下,人工智能的迅猛增长正重新定义我们的生活方式,而如何有效治理这项技术同样成为了需要我们共同面对的挑战。如何平衡技术创新与公众安全?在拥抱人工智能的道路上,如何引导人工智能向善而行?本期光明网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关注“人工智能”主题,欢迎网友踊跃参与讨论。

人工智能对我国经济发展具有深刻影响

加快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及应用步伐,对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具有长远战略意义。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院长、教授戚聿东在《学习时报》撰文指出,一方面,人工智能作为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不仅具有溢出带动性很强的“头雁”效应,而且对经济发展正在产生全方位、全链条、全周期的深刻影响。加快发展人工智能技术和产业,可为我国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另一方面,人工智能的发展,深刻改变了技术研发范式,促使基础研究领域科学发现和发明效率极大提升,应用科学和工程领域原创性、颠覆性技术创新成果竞相涌现,为产业升级提供了强大技术基础。与此同时,人工智能作为当代最为前沿的关键共性技术,可为我国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高精尖技术基础。实现人工智能技术的场景化、产业化、规模化,将带动我国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快速发展,提升我国产业国际竞争力。数智技术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将会使传统产业焕发生机活力。因此,在这场人工智能革命中,我国要牢牢把握战略主动权,超前布局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与应用,推动人工智能创新链与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发展智能产业化和产业智能化,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赢得国家竞争新优势。【详情】

人工智能为现代化建设带来新机遇和新挑战

顺应形势把握住人工智能带来的重大历史机遇,可以带动国家整体竞争力的整体跃升,为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能。光明网理论频道刊发清华大学教授、社会治理与发展研究院院长张成岗一文指出,当前,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技术的创新发展和社会应用突飞猛进,正在给现代化的内涵、体系、方式带来创造性变革。科技进步提供了现代化的基本框架及结构,引领现代化新趋向。人工智能已经成为新一轮国际竞争的焦点和经济发展新引擎,也将为现代化建设带来新机遇。人工智能为现代化建设带来新机遇的同时,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也要求我们对其风险及其挑战有全面和系统认知。这主要包括伦理风险、就业冲击及社会风险,以及人工智能时代整体图景缺失的挑战。与其他技术类似,人工智能技术的复杂性存在掩盖人类重要活动复杂性的风险,社会技术网络并不能自我调整和校正,便捷化人工智能技术的使用对整体化的时代图景形成挑战,不能把人类发展放在不确定性根基之上。因此,随着人工智能在生产活动和社会活动中的作用日益增加,“让生活更美好”的人类愿景正面临如何构建“好的人工智能社会”的紧迫挑战。必须要把提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满意度作为全面推进现代化各项工作的目标旨归,推动人工智能融入社会转型发展的前瞻性创新、过程性监测、后果性评估,切实让人民群众的生活更和谐更美好。【详情】

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亟须破解数据瓶颈

作为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新型技术基座,生成式人工智能对于提升国家战略地位与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王业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丁晓东在《光明日报》撰文指出,为进一步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应构建生成式人工智能促进型法律制度,进一步优化个人信息保护,协调著作权保护,推动企业数据互联,用制度创新破解数据瓶颈,为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抢占主动权和制高点。其中,个人信息是生成式人工智能训练数据的重要来源。生成式人工智能训练数据的形成,有赖于对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正确理解与适用,涉及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告知同意制度、必要性原则以及公开性个人信息的利用等法律规范。为破解生成式人工智能在个人信息数据收集与利用方面的障碍,应在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对于协调著作权保护来说,破解生成式人工智能内容数据的著作权约束,需要构建整体性的合理使用制度。就人格权益而言,生成式人工智能利用海量数据而非特定作品进行训练,一般不会侵害某一特定作品中所包含的人格权益;就激励机制而言,生成式人工智能利用海量数据进行训练,主要是为了提高其一般性的识别与创作能力,而不是替代某一特定作品,作者也不会因为生成式人工智能作品的出现而不再进行创作。而破除企业数据壁垒,需要倡导互联网的互联互通。就数据互联而言,应避免对网络公开数据进行绝对排他性确权。破除企业数据壁垒,也可以利用各类合理的爬虫机制打通不同企业之间的数据壁垒。【详情】

“数智赋能”,激发“实数融合”发展新活力

人工智能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也是塑造数字经济发展新优势的重要抓手。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田雪莹在《中国社会科学报》撰文指出,以数字技术为先导的诸多颠覆性、前沿技术加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数字经济正以新理念、新业态、新模式全面融入人类社会各领域和全过程,改变了传统生产方式和商业模式,激发了实体经济发展活力,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目前,我国“实数融合”正从试点示范、重点突破向全面发力、纵深拓展迈进,在取得较大进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和风险,产生了诸如技术鸿沟、数据孤岛、结构性失业、行业垄断、算法歧视、信息茧房、侵犯隐私等诸多问题。从技术层面来看,这些问题主要涉及技术开发及应用企业如何平衡好技术进步与利润最大化;从制度层面来看,政府监管和法律法规滞后于新经济形态发展,导致原有的监管政策失灵和相关法律法规缺失。为解决上述问题,一方面,秉持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规制数字技术开发者与使用者坚守公共利益,平衡好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引导企业开展负责任的数字技术创新,防止技术滥用等衍生风险发生,推动科技创新向上向善发展。另一方面,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加强监管政策与法律法规的统筹协调。加快制定数据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等方面的制度和法律法规,加大对技术专利、数字版权、数字内容及个人隐私等保护力度,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管体系,促进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更高程度上的融合发展。【详情】

(光明网记者 刘梦甜整理)



来源: 光明网-理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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