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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十四五”规划发布,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范畴立法

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陈小慧

6月9日,《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的纲要》(下称《规划纲要》)全文正式发布,对“建设中国特征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城市 ”作了详细规划部署,其中提到要加快推进人工智能、无人驾驶、大数据、生物医药、医疗健康、信息服务等新兴范畴立法,构成一批可复制可推行的立法成果,为国家前沿新兴范畴立法探求阅历。

在新兴范畴加强立法探求,是地方赋予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的新使命。据了解,深圳不断在新兴范畴立法停止“探路”,制定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将《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等归入市人大常委会往年度的立法计划中。

条例的亮点也颇多,例如《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拟规定,“无人驾驶”在登记上牌后,可以和传统汽车一样上路行驶。日前公开征求意见的《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白对“大数据杀熟”现象停止重罚,情节严重的,可处最高5000万元罚款。

“深圳作为科技创新型城市,积极用好特区立法权,在新兴范畴立法探求非常超前。”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滕宏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但滕宏庆也指出,新兴范畴的深圳地方立法难度大、应战高,一方面要思索央地立法权能,另一方面要思索科技与法治的辩证关系。“深圳坚持‘闯’的肉体同时,要积极与地方沟通严重立法的目的性和实效性。同时建议抢抓‘双区’建设和综合性国家迷信中心建设的严重机遇,为将来新兴范畴立法。”滕宏庆说。

审读:谭录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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