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客公社

标题: @贵州大数据企业!“双千倍增”申报需满足这些条件 [打印本页]

作者: @Xizi_MZoDWffA    时间: 2024-5-1 07:34
标题: @贵州大数据企业!“双千倍增”申报需满足这些条件
近日,为培育壮大新兴数字产业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省大数据局将面向全省大数据企业遴选一批“双千倍增”优强企业和示范项目。将围绕行业“风口”、强化“抢滩”思维、布局未来产业,聚焦北斗、平台经济、区块链、云计算、数据流通交易、5G、数据安全、人工智能、元宇宙九个“新赛道”领域,遴选一批成长性好、带动性突出的优强企业,挖掘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项目。通过示范引领、培优育强,加快培育新兴数字产业新质生产力,形成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建设新动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attach]828770[/attach]

其中,“双千倍增”优强企业申报主体需满足6个条件:在贵州省境内注册的大数据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在2021年1月1日前。企业主要从事北斗、平台经济、区块链、云计算、数据流通交易、5G、数据安全、人工智能、元宇宙等大数据相关业务,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或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且近三年年均复合增长率在20%以上)。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在研发设计、场景应用、市场营销、内部管理以及产学研用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2023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要求: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不低于3%,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下不低于5%。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在市场中具备较高竞争力和知名度,近3年所获知识产权不少于20件。企业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都在良好等级以上。

“双千倍增”示范项目申报主体需满足3个条件:在贵州省境内注册的大数据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在2023年1月1日前。示范项目应围绕北斗、平台经济、区块链、云计算、数据流通交易、5G、数据安全、人工智能、元宇宙等9个领域开展,相关内容要求申报主体自主研发、技术先进、实现产业化或已推广应用。示范项目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标志性,在研发设计、场景应用、市场营销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对其他企业或行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企业申报,由各市(州)、贵安新区大数据发展主管部门负责,根据申报条件及类型对申报材料把关审核报送至省大数据局。省大数据局数字产业处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对经过初审的企业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情况,省大数据局数字产业处提出拟认定企业项目名单。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方亚丽

编辑 鲍贝贝

二审 张恒新

三审 岳振
作者: 609344505    时间: 2024-5-1 12:40
学习下
作者: 郭少兵    时间: 2024-5-3 11:55
为保住菊花,这个一定得回复!
作者: 三军i痞    时间: 2024-5-3 18:03
我擦!我要沙发!




欢迎光临 智客公社 (http://bbs.cnaiplu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4